【亳州市谯城区】区医保局:三举措持续强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

  • 2024-09-13 09:34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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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部新闻网

今年以来,谯城区医保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结合工作实际,持续优化医保待遇政策,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,惠及广大参保群众。

持续做好居民医保筹资工作,增强医保基金保障力。一是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标准均有所上调,确保每人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,个人缴费不低于400元;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,自2024年1月起,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110元。同时,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,确保资金及时、足额到位。

巩固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,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。在待遇保障方面,强化生育医疗保障,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(含剖宫产)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,定额补助标准提高至顺产1600元、剖宫产2400元,进一步降低生育医疗费用负担。

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,构建防贫返贫长效机制。该局将医保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,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。通过实施分类精准资助政策,减轻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缴费负担,确保应保尽保。截至8月底,全区实现脱贫人口53469人应保尽保,监测对象7161人参保全覆盖。(梁淑丽 王亚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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